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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国市中医院“固定资产、无形资产评估”采购招标公告
时间:2023-08-01 08:22:27
宁国市中医院对“固定资产、无形资产评估”采购项目实行公开招标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项目编号:CG-GK-中医院-2023-0801 二、项目名称:宁国市中医院固定资产、无形资产评估 三、采购方式:公开招标 四、采购项目内容: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》、《资产评估基本准则》、《资产评估执业准则》对我院以2023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的固定资产、无形资产进行评估。 五、采购预算:3.5万元 六、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: 1、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供应商参与。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项目所需的技术人员,必须具备《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。 2、供应商不能被列入“信用中国”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。 3、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执业资质。 4、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: (1)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证书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。 (2)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执业资质证书(登记备案公告)(加盖公章)。 (3)项目技术人员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章。 七、资格审查方式:资格后审 八、招标文件的获取: 1、获取时间:2023年8月1日-8月7日,每天(周六下午周日全天休息)上午8:00~11:30,下午14:00~17:00。 2、获取地点:宁国市中医院采购办。 3、获取方式: 供应商须携带:①单位介绍信(或授权委托书);②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;③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;将以上报名材料提交至宁国中医院采购办,或通过电子邮件以PDF或图片(邮箱:2777387887@qq.com)形式提供以上材料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。
4、招标文件价格:免费 九、投标截止时间、开标时间及地点:2023年8月7日10时 十、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,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;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,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。 逾期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,以及非受邀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,采购人将予以拒收。 十一、招标公告发布媒介:宁国市中医院网站 十二、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、联系方式如下: 采购人:宁国市中医院 联系人:巴先生 联系电话: 13956576680 地址:宁国市怀安大道59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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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国市中医院“心电监护仪”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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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国市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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